2013 年 9 月 10 日,印發(fā)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并制定具體的 十條政策實施方案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《大氣十條》。為了打好大氣污染治理攻 堅戰(zhàn),國家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檢測標(biāo)準(zhǔn)并頒布實施。其中 HJ734-2014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-熱脫附/氣相色譜質(zhì) 譜法》為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 24 種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。 24 種揮發(fā)性有機物包括:丙 酮、異丙醇、正己烷、乙酸乙酯、苯、六甲基 二硅氧烷、3-戊酮、正庚烷、甲苯、環(huán)戊酮、乳酸乙酯、乙酸丁酯、丙二醇單甲 醚乙酸酯、乙苯、對/間二甲苯、2-庚酮、苯乙烯、鄰二 甲苯、苯甲醚、苯甲荃、 1-癸烯、2-壬酮、1-十二烯。 在做樣時遇到一些問題,比如水溶性組分出峰不好、峰形變形、線性不好、 空白殘留過高、加標(biāo)回收率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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